一、开通对象和所需条件1、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能申请开通。 2、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封存状态的职工均可办理短信告知服务业务。 二、办理的机构或地点1、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和公积金缴存开户银行公积金专柜可受理短信申请开通告知服务或取消告知服务。 2、公积金个人网厅注册职工可登录系统自行办理短信申请开通告知服务或取消告知服务。 三、办理流程网上开通 1、关注“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选择“我的”-“个人用户”。如图: 2、注册登录。如图: 3、进入主界面,选择“业务办理”。如图: 4、选择“短信服务申请”。如图: 5、进入短信服务申请界面,确认个人信息是否正确,且短信开通状态为“未开通”,选择申请类型“1.开通”。如图: 6、获取验证码后,将验证码填入,点击“确认”。如图: 7、短信服务申请已受理,如图:
柜面开通 1、申请办理短信告知服务的缴存职工,由职工本人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其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公积金中心营业厅办理短信申请开通手续。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获批可直接开通短信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