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个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 1、具有武汉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 2、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以及其他灵活就业; 3、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 4、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含电子证); 5、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两项险种现行补贴标准合计为673.19元/月/人。月实际缴费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缴费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只参加了一项的只补贴一项。 申请材料1、初次申请时,个人填写《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初次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A4规格,1式1份,初次申请时提供,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2、每月或每季度提供《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承诺书》,拟留件(A4规格,1式1份,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3、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提供当地社保经办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1份(在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无需提供),每季度提供,拟留件。 办理流程1、申请人可于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湖北政务服务网等)线下渠道,向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申请,社区(街道); 2、区人社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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