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活动由洪山区园林局携手洪山区普法办、洪山区司法局、洪山区关山街道办事处、洪山区同心律师服务团开展。活动中,由市民园长团队表演的小品《遛狗风波》,用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再现了犬类伤人的情景。律师陈琳娟解释道,在明知宠物不能入园并且不顾劝阻强行入园,宠物有伤人的可能性存在的情况下,受害方有权向宠物饲养人提出赔偿要求。她建议宠物饲养人带宠物入园前,一定要将宠物拴好狗链或者狗带,掌控好宠物的活动。 律师徐鹏称,关于犬类入园伤人问题,园方有告知的义务,宠物饲养人有看护的义务。如果游人有逗狗行为并且发生伤人后果的,游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在栓狗链与未拴狗链伤人的情况下,宠物饲养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会有所区别。 7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修订后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条例》提出了修改意见,增加了规范养犬的内容,建议违反条例规定的,将受到没收犬只、罚款等处罚;因违反本条例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这些建议将批复给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由其作出相应修改后,公布施行。 现场,工作人员向游客发放了新修《宪法》《武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针对市民有关相邻权、家事继承、房产买卖纠纷等法律咨询,到场律师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市民答疑解惑,耐心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