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再次提高医疗救助标准,低保对象年度最高可救助 7 万元。8 月 26 日,记者从武汉市民政局获悉,《武汉市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已出台。8 月起,武汉市提高重点救助对象 ( 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 ) 、低收入困难对象、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区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对象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方案明确,从今年 8 月起,重点救助对象 ( 含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 ) 住院救助比例从 70% 提高至 80%,年度救助封顶线从 5 万元提高至 7 万元;低收入困难对象住院救助比例从 60% 提高至 70%,年度救助封顶线从 2 万元提高至 4 万元;取消因病致贫救助对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城镇 ( 农村 ) 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 倍的限制,对其申报前 12 个月内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直接给予救助,住院救助比例从 50% 提高至 60%,年度救助封顶线从 1 万元提高至 3 万元。 据悉,武汉市将全面开展 " 一站式、一票制 " 即时结算,完成医疗救助结算系统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结算系统对接,全市 3000 多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为救助对象提供 " 一站式、一票制 " 即时结算服务。重点救助对象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医疗救助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后,由民政部门与医疗机构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