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发布2021小学新生入学通知!硚口区小学入学的时间安排及硚口区小学入学的政策要求。以下便是武汉市硚口区2021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管理平台使用指南。 硚口区2021年小学新生入学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依法保障全区适龄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特制定硚口区2021年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如下: 一、硚口区小学入学的政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中“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硚口区内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5月21日—6月18日,在“硚口区2021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管理平台”登记适齡儿童信息。 1.户籍在硚口区的适龄儿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中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2.非本区户籍人员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区教育局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贯彻执行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持有我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区教育局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3.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4.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硚口区教育局发布2021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南及入学实施方案。今年,该区采用网上登记形式报名,报名系统于5月21日正式开放。
(来源:硚口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