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武汉二套房及面积超过144平米公积金贷款细则变化!关于武汉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及武汉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认定,父母与子女联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最新武汉公积金贷款细则 01 变化一 关于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房认定: 1、借款人及配偶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登记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系统中仅有一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且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无房或者仅有一套住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解析 现取消原规定“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超过144平米”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的限制。 缴存职工符合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被认定为二套房的,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超过144平米,仍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举例 小杜夫妻双方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149平米,是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且贷款已结清。目前,因为小孩读书想再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学区房。按照新贷款细则规定,他们可以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02 变化二 关于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 1、存量房贷款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并不得超过按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的期限; 2、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5年,贷款期限取实际年龄的整年计算。 上述贷款期限超过任意一项期限的,应以其中最短的期限作为贷款期限。 解析 原“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变更为“存量房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对购买二套房的小伙伴来说,可减轻家庭还款压力。 举例 小杜想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二手房,按照法定退休年龄他还有32年才能退休,房屋评估报告显示该套二手房的剩余使用年限为62年。按照新的《武汉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小杜申请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按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的期限(62÷2=31年),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32+5=37年),且总期限不能超过30年。小杜此次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为30年,比细则调整前延长10年,减轻了小杜的还贷压力。 03 变化三 关于女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年龄上限 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党政机关、人民团队中的正、副县处级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未满60周岁退休的,需提供单位文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 解析 细则新增了“党政机关、人民团队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的,需提供单位文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说明此类女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年龄上限由55周岁延长至60周岁,贷款年限也随之增加了5年。 04 变化四 关于父母与子女联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调整后 父母子女联名购房的,不得申请新建房贷款。 直系亲属间存量房交易或者父母子女联名购房的,不得申请存量房贷款 解析 父母子女联名购买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可选择商业贷款 若有疑问也可以致电武汉公积金:12329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