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幼升小家长问得最多的30个问题答案汇总!对于幼升小升学政策,家长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疑问,今天饺子君整理了武汉幼升小问得最多的30个问题,看看有没有你想了解的吧!
武汉幼升小家长问得最多的30个问题答案汇总!
武汉幼升小家长问得最多的30个问题答案汇总!
Q1:义务教育入学的基本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A:我市义务教育入学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实行政府通知入学制度。坚持以区为主,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对口的原则,由各区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履行义务教育责任,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到入学。
Q2: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对口”的标准是什么?
A:根据《义务教育法》,做好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的具体责任在各区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在划片之前,各区先要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调查摸底,基本上搞清楚辖区内到底有多少孩子是应该在今年入学的。
在此基础上,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社区单元等因素,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
Q3:划片入学以什么为依据?房产证还是户口本?
A: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因此,各区在为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时,首先依据的是户口,凡户口在某一个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可以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各区政府和区教育局为适龄儿童少年安排义务教育学校方式,一种是划片对口安排学校入学,一种是统筹安排学校入学。划片对口安排入学的依据,首先是户口,但同时必须“房户合一”。即: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Q4:就近入学“就近”怎么理解?
A:就近入学中的“就近”,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城市建设不是一个理想的模型,市区内道路、建筑、公用设施、交通状况等因素十分复杂,因此“就近”的概念不可能是象用尺子在地图上量距离那样精确,也很难做到各个方向的等距离;同时,不同的城区人口居住密度也不完全一样。因此,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划定服务范围。
Q5:是不是每个孩子都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且只有一份《通知书》?
A:是的。按照法律规定,每一个符合条件、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区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都会发放《通知书》,通知其到指定学校报到入学,这是政府责任的体现与落实。同时,每一个孩子也只能安排一所指定学校,只能发放一份《通知书》。
Q6:政策规定,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是不是只有对口划片的学校,才能给学生发放《通知书》?
A: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是政府责任,《通知书》的发放是一种政府行为,不是学校行为。政府安排入学在先,择校入学在后。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为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安排一所小学或初中,同时发放《通知书》。
Q7: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有何新政策?
A:从2014年秋季起始年级开始,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
Q8::分配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A: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区情确定,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
2.品学兼优,受到公认,在初中阶段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3.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
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资格。
Q9:如何认定择校生?
A:择校生的认定,以《通知书》为准,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即为择校生,特殊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甄别研究认定。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是择校生。
Q10:孩子虽然择校了,但学籍还是挂在对口学校,相当于是在其他学校借读,不转学籍,这样是不是就可以回避“择校生”问题?
A: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的规定,学生“在校即在籍、在籍即在校”,人在哪个学校上学,学籍就必须上在哪个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借读问题。
Q11:非武汉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汉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A: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子女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即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居住证和就业证明,可在居住地所在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或仅持有居住证但没有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子女不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申请在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Q12:拆迁户孩子入学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A: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Q13:落户大学生子女入学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A:我市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等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市的人员,其子女均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其子女户籍已迁入我市的,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安排入学。
Q14:我的二孩即将到了入学年龄,请问能否申请读大孩子的学校,有相关政策吗?
A:按照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家长提出申请,原则上可将两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Q15: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市教育局规定,我们的子女可以享受市民待遇,但我家附近的一所好学校不能进,安排到离住处较远的一所公办校就读,如何理解享受市民待遇?
A:所谓“市民待遇”,首先是指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在我市依法平等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武汉市及各区政府也依法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就是首先保证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在武汉都“有学上”。
具体到某一所学校、某一个孩子来说,因为各区、各学校实际情况不一样,因此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地方,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入学。
Q16:小学生入学年龄如何界定?
A:按照《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
Q17:缓学或免学手续如何办理?
A:因疾病、伤残需缓学或因丧能需免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户籍所在地街(乡、镇)政府或区教育局批准后,发给缓学或免学证书。
Q18:“划片对口”采取什么方式?
A:我市义务教育入学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落实相对就近入学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有需要的地方,可试点探索多校划片的方式。实行多校划片的,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工作方案经市教育局和所在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Q19:民办学校如何报名入学?
A: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民办学校,重复报名无效。选择民办小学的,直接去学校报名。
Q20:民办学校采取什么方式招生?
A: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
Q21:民办学校如何进行自主招生?
A:自主招生可采取查看个性特长等办法进行,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Q22:商品房购房人子女容缺办理入学的政策是怎样的?(2020年)
A:按照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教育局、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商品房交付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武房发〔2020〕5号)规定,对于经买卖双方协商明确并经房管部门确认交付时间在2020年8月31日前的商品房项目,购房人符合我市买房落户或户口迁移的有关政策,但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以及落户或户口迁移手续的,购房人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向房屋所在区申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购房人应书面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齐相关手续,未按承诺补齐的,接受教育部门为其子女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调整。
Q23:商品房购房人子女容缺办理入学的办理流程?
A:首先,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商品房购房人需向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容缺办理申请(申请资料含个人书面承诺书)。其次,审核确认。一是所在区房管局审核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的容缺办理条件;二是所在区公安部门审核确认申请人否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第三,申请就读。若上述两项资格条件均审核确认通过,申请人将相关资料递交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容缺办理入学。第四,安排入学。区教育局按照政策,为符合容缺办理条件的商品房购房人子女统筹安排学校,学生按照区教育局安排,到相应学校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Q24:新城区户籍学生能否到中心城区上学?
A: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工作坚持以区为主管理,本市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户籍所在区政府履行义务教育责任,按照其具体条件安排学校就读。
各区政府只对本区范围内户籍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负有义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武汉市内的学生,户口在哪个区的就由哪个区履行义务教育责任并负责安排入学,到其他区上学都属于跨区择校。从政策规定来说,跨区择校是个人行为,不属于政策协调范围内。
同时,根据《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在设区市的市辖区之间流动的人员不算流动人口。武汉市为设区的市,所有的区均为市辖区,由我市新城区到中心城区的人员,属于在区与区之间流动,不算流动人口。其子女若想到中心城区上学,属于跨区择校,不在政策范围内。
Q25:入学划片范围以何种方式公布?
A: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入学划片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等平台上主动公开、长期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同时,在各学校、大型社区张贴入学划片信息公告。
Q26:各区教育局关于入学划片政策的咨询电话能否公布?
A:
江岸区:82220567
江汉区:82833913、82834883
硚口区:83803126、83779371
汉阳区:84831043
武昌区:87131627
青山区:86330316
洪山区:87884029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84890177
东湖开发区:67880373
东湖风景区:86627665
东西湖区:83893453
蔡甸区:69813212
江夏区:81820010
黄陂区:85932766
新洲区:89362125
Q27:区教育局根据什么原则划定服务范围?
A: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坚持“尊重历史、保障公平、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区域内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学生人数、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社区、路段、河道、门牌号、村组等,合理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范围。
Q28:为什么我们小区子女不能到最近的某某学校上学?
A: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等情况,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各区教育局将会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入学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Q29:我怎么才能知道我所在小区子女入学划片范围将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调整?
A:各区入学划片调整的工作程序是:各区教育局在入学划片调整初步方案形成后将充分征求相关街道(乡镇)、社区(村)、利益群体等的意见;相关单位、群体对初步方案意见分歧较大且难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听证;方案基本成熟后,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区政府同意。根据以上程序,建议在各区教育局公布入学划片范围以前,到社区做好子女入学情况的登记,并关注社区相关通知或者公告。
Q30:我如何查询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基本信息?
A:您可以登陆武汉市教育局官网(
http://jyj.wuhan.gov.cn/),在“最新政务公开”栏查找,内含以下表格:武汉市小学一览表、武汉市特殊教育学校一览表,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一览表、武汉市工读学校一览表、武汉市高中一览表、武汉市初中一览表,每所学校包含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办学类型、举办者、学校地址、办公电话、校长姓名等信息。
(以上素材来自2020年武汉市长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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