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我们都知道,职工发生工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可能不愿意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吗?工伤职工还能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后还需要在新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吗?
举个“栗”子
李某是某公司职工,发生工伤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并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后李某想换工作,那么李某可以主动辞职去新单位吗,他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一起来看看吧。
武汉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待遇。
因此,这里只针对可以继续工作的五级至十级伤残工伤职工。
01、工伤职工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吗?
可以。
工伤职工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即可按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这也是员工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工作的权利。
02、解除劳动关系时还能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工作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并评定伤残等级后,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均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无法安排工作的五级、六级工伤职工还可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于日后工伤治疗及促进就业等。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简而言之,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获得两项一次性待遇补偿。
03、领取工伤待遇到新单位后还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吗?
需要的。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是不需要维纳工伤保险费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件》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因此,即使职工之前发生过工伤并领取了工伤保险待遇,到新单位后依然需要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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