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最高限额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 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二、实际还款能力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年限。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按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据实计算,且近6个月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 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具体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注:商转公贷款的可贷额度综合以上四项限额后取最低值,并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