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往往是非法集资高发时期, 湖北省打非办提醒—— 骗术花样翻新 谨防落入陷阱 忙碌了一年,不少人手里都积攒了一笔不小的收入。春节期间,民间资本相对充裕,也往往是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时期。1月31日,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民众,擦亮眼睛,警惕各种“高额回报”“快速致富”投资项目诱惑,远离非法集资陷阱,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该办公室特别提出,面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不要盲从,防止上当受骗,不让一年辛劳所获化为泡影。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活动一般来说有四大基本特征,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或实物或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刑事案件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一些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故事,许诺高额回报,并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虚假项目,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然后拆东墙补西墙,用后参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据了解,当前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主要包括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债权、股权等四大类。非法集资的手法新花样不断出现,包括假冒企业发售原始股;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等信息,诱骗投资者投资;以“养老”的旗号,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和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等。 近年来,在非法集资投资者中,老年人占了很大比例。省打非办提醒,春节回家和老人团聚的子女们,既要关心老人的身体,也要关注老人“钱袋子”的动向,子女要告诉父母,不要掉入非法集资陷阱中。 |